丽水市农业局关于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wanchuntea | 发布时间: 2016-12-14 | 335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丽水市农业局《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丽农发[2016]6号)文件安排,今年9-11月,我局统一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县(市、区)农业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农业局《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丽农发[2016]6号)文件安排,今年9-11月,我局统一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以9(市、区) 三品一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及名牌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主要抽样对象,主体名单采取市局指定和县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个主体抽取1-2批次,要求每个县总数不少于 15 批次(云和县不少于 10 批次),其中,猪肉产品不少于2批次。 

  本次共抽查115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35批次农产品,合格135批次,合格率100%。具体检测情况为:蔬菜38批次,水果11批次,茶叶34次,食用菌13批次,其它(中药材、稻米等)7批次,检测参数为省例行监测58项农残,茶叶增加监测重金属铅;畜禽产品32批次,其中猪肉检测参数为β-受体激动剂、硝基呋喃类、磺胺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抗生素,重金属残留等17项,禽肉检测参数为磺胺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抗生素残留等10项,禽蛋检测参数为恩诺沙星、土霉素、铅等5项,蜂蜜检测参数为氯霉素、呋喃唑酮、铅等4项。 

  二、结果分析 

  从监督抽查结果来看,我市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个别产品农药残留检出种类较多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监测结果仅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在所抽查的样品范围和检测参数范围内的安全程度。各地仍然要继续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提高检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和掌控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丽水市农业局 

           2016年12月14